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5040269-1.aspx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4日電)法務部矯正署今天核准前總統陳水扁第14次的保外就醫展延申請,期限到今年8月4日。台中監獄表示,陳水扁仍須遵守相關規定,若有重大違規,仍可報請廢止保外醫治許可。
陳水扁第13次的保外就醫展延期限到今天為止,醫療小組上月依規定向台中監獄提出第14次的保外就醫展延,並應提供兩家醫學中心的診斷報告,中監會依據平時的訪視紀錄與診斷報告進行審核。
台中監獄副典獄長李進國今天受訪表示,依據高雄長庚紀念醫院、台北馬偕醫院的診斷報告,陳水扁的病情仍較為複雜、難以控制,無法在監執行,經報請法務部矯正署審核,符合「監獄行刑法」第58條「在監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規定,准許第14次保外醫治展延,到民國107年8月4日止。
李進國說,陳水扁應遵守民國104年1月5日所簽具的注意事項,及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切勿逾越相關規定,若有重大違規,儘管病情未見改善,仍可報請廢止保外醫治許可。(編輯:卞金峰)10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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