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808060126-1.aspx
(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北京6日電)聯合國開發計畫署駐中國代表處今天公布中國跨性別者法律權益評估報告。報告顯示,中國醫療機構仍將變性申請人認定為「易性病患者」,對跨性別族群權益保障嚴重不足。
聯合國開發計畫署駐中國代表處6日上午在北京舉辦「跨性別者性別認同的法律承認-中國相關法律和政策的評估報告」發表會。報告羅列中國在法律、醫療、就業、教育等方面對跨性別者權益保障的不足。
報告撰寫者、中華女子學院法學院教授兼律師劉明輝引述報告內容指出,截至目前,中國醫療機構仍將變性手術申請者認定為「易性病患者」。
此外,變性申請者還必須「年齡大於20歲,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劉明輝表示,這與中國「民法通則」規定「年滿18歲即屬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相悖。
報告也提到,申請者即便已年滿20歲,還必須提供「已告知直系親屬擬進行變性手術」的相關證明,甚至還得提交「無在案犯罪紀錄證明」,且如果沒有完成完整變性手術,也無法更改身分證性別。
劉明輝指出,這些要求都帶有歧視,導致一些急於變性卻得不到家人支持的跨性別者無奈自殘,進而危及生命。
此外,報告也顯示,中國在教育、就業等領域仍缺乏多元性別知識、禁止歧視與暴力的相關規定。導致許多跨性別者因此輟學,連基本工作維生都面臨困境。
劉明輝並以自己所代理的中國首例跨性別工作歧視維權案為例表示,當事人未接受變性手術、無法更改身分證,才遭受職場歧視,甚至被辭退。這也印證了中國存在跨性別族群的呼聲被漠視的現實。
對此,報告建議,中國應立法消除跨性別者不必要的醫療障礙,確立姓名、性別自主決定權,不再將接受完整變性手術作為更改身分證性別的前提,並能制定禁止歧視、強制矯正治療的相關規定,同時培訓、要求執法者尊重跨性別者的自我認同與表達。(編輯:周慧盈)10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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