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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6日電)學童視力健康檢查複檢回條除了醫師檢查外,是否納入驗光師或驗光生,教育部國教署專門委員陳錫鴻今天表示,將於一週內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討論內容包括實施日期。
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羅致政上午召開「兒童視力保健,驗光師生一同守護」記者會表示,全國眼科醫師約1800多名,在城鄉差距大的縣市,如中南部偏鄉地區要找到合格眼科醫師難度大;其次,兩年前驗光人員法完成立法,去年完成驗光師(生)國家考試,目前約有5000名通過國家考試的驗光人員。
羅致政說,政府應思考將5000多名通過國家考試的驗光人員納入兒童視力保健的一環;同時,各級學校在「學童視力健康檢查結果複檢通知單」的回條上,除了眼科醫師檢查外,增列驗光師或驗光生。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副司長廖崑富表示,依法驗光師或驗光生針對6歲以上、15歲以下學童做視力驗光,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才能做,包括驗光師與眼科醫師訂定相關契約合作、完成相關教育訓練、一旦發現視力不能矯正,應做適當的轉介。
廖崑富表示,學童第一次配鏡要在眼科醫師確認為非假性近視才可以做,符合這樣規範下,相關視力轉介單如何規範,尊重教育部。
陳錫鴻表示,學校或家長對於驗光人員的專業與範圍也沒那麼熟悉,建議驗光人員多參與學校視力保健宣導工作,協助兒童視力篩檢,強化民眾認知。
陳錫鴻說,回條方面,驗光只是一部分,還有診斷、矯治甚至用藥治療的建議,要依照相關法規處理。
他會後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一週內將邀集相關單位研商怎樣協助學校與醫療院所合作、怎樣轉介,包括更改回條內容等一起討論,希望以完整的配套為學童視力把關。
是否來得及在8月底學校開學前實施新制,陳錫鴻說,在不涉及修法的前提下,法律規定範圍內與相關單位共同研商,包括實施日期都是討論範圍之內。(編輯:蘇志宗)10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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